1.防雨包裝: 貨物施行防雨包裝時(shí),應在閉合內采取不可缺少的防雨處理辦法。
例如:箱內襯以防水材料,貨物外部罩蓋和包裝箱頂蓋認為合適而使用雙層防水材料結構等。覆蓋貨物所用的分子化合物塑料薄膜普通不認為合適而使用聚氯乙烯。如認為合適而使用時(shí),應認為合適而使用處理辦法,使其不與產(chǎn)品漆層直接接觸。
2.防潮包裝: 貨物施行防潮包裝時(shí),應采取不可缺少的防潮處理辦法
例如在防潮材料嚴密封閉的器皿內加數量適宜的干燥劑等。
3.防震包裝: 防震包裝應依據貨物的獨特的地方認為合適而使用不一樣的防震方式。
在有內包裝箱的復箱式包裝中(如精 確攝譜儀儀表內箱與外箱,軸承紙盒與外包裝箱等),除在內包裝箱中采取防震處理辦法外,在內,外包裝箱之間,要依據貨物的不一樣獨特的地方,襯以紙屑,瓦壟紙,多氣孔材料等防震材料或用金屬彈簧懸吊,不準許貨物在包裝箱內或包裝箱(盒)在外包裝箱內萌生竄動(dòng)。 |